事务所组织企业破产法业务学习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9-02-18 12:48:14 * 浏览: 149
2月12日,春节上班第二天事务所就组织全所律师开展企业破产法专题业务学习。会议由事务所副主任史红江主持。会上金明飞律师传达了省破产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并就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述。
本次学习分三个部分。首先,金明飞律师就省高院沈晓鸣庭长《破产审判若干问题探析》讲课精神进行了讲解,详细讲述了当前破产案件面临的形势,破产重整的问题,对破产管理人的管理以及出台个人破产法的展望。第二部分,金明飞律师结合中国人民大学徐阳光教授《债务人财产制度》,讲述了如何对债务人的财产范围进行界定,并对破产撤销权进行了解析。第三部分,金明飞律师根据上海交通大学韩长印教授《破产债权的公平分配小机制》讲课内容,对重整程序中的小额债权分组清偿、破产分配顺位问题进行了梳理。
与会律师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结合破产案件中存在的疑惑和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日后实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参考。
最后,赵淑芳主任提出为了提高事务所破产案件管理人专业水平,培养管理人团队,事务所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注重对企业破产法的业务学习。同时,要求事务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律师实务技能、业务专业化,以提升事务所的综合能力。
本次学习分三个部分。首先,金明飞律师就省高院沈晓鸣庭长《破产审判若干问题探析》讲课精神进行了讲解,详细讲述了当前破产案件面临的形势,破产重整的问题,对破产管理人的管理以及出台个人破产法的展望。第二部分,金明飞律师结合中国人民大学徐阳光教授《债务人财产制度》,讲述了如何对债务人的财产范围进行界定,并对破产撤销权进行了解析。第三部分,金明飞律师根据上海交通大学韩长印教授《破产债权的公平分配小机制》讲课内容,对重整程序中的小额债权分组清偿、破产分配顺位问题进行了梳理。
与会律师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结合破产案件中存在的疑惑和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日后实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参考。
最后,赵淑芳主任提出为了提高事务所破产案件管理人专业水平,培养管理人团队,事务所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注重对企业破产法的业务学习。同时,要求事务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律师实务技能、业务专业化,以提升事务所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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