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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宏顺复合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9-08-18 13:00:00 * 浏览: 265

嵊州市人民法院于2019724日根据嵊州市瑞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嵊州市宏顺复合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为嵊州市宏顺复合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管理人将在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jylawyer.net及时发布或公布有关嵊州市宏顺复合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清算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

 

 

 

嵊州市宏顺复合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2019818

 

 

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联系人:
丁丁汀律师,手机号码:13567559655

王    晶律师,手机号码:13588558918


附: 

1、法院受理及指定管理人裁定书   

2、债权申报须知   

3、法院债权申报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4、债权申报文件格式范本     

以上文件各申报人可点击下载。申报人填写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须知》。